协助处长做好土地、房产、家具、特种设备、对外投资和国有资产有偿使用管理工作。负责拟定学校房产、家具、国有资产有偿使用等有关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负责资产管理相关政策法规制度的宣传贯彻工作;负责学校土地、房产、家具等国有资产的归口管理工作;负责学校国有资产有偿使用的规划布局及管理工作;负责学校公用房屋及已购公有住房管理工作;参与学校新建、改扩建公用房的交接验收和分配工作;协调组织进行特种设备使用监管工作;负责校办产业及对外投资的监督管理和考核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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