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建设环境平安的文明校园,认真学习贯彻《山东省学校安全条例》,3月12日下午,资产管理处、后勤管理处、保卫处、山交教育咨询服务公司在长清校区学术报告厅会议室组织召开长清校区校内经营场所安全工作会议。长清校区36家经营业户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参加会议。
会议学习传达了《山东省学校安全条例》《山东交通学院〈山东省学校安全条例〉学习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精神。资产管理处校内经营管理负责人表示,加强经营场所安全管理,打造经营服务安全环境,共同为创建省级精神文明校园努力。他强调,校内经营场所要遵循“谁经营谁管理,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各经营业户负责人时刻把安全放在第一位;要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合法合规安全经营;要重点加强经营场所水、电、气、消防等设施管理以及食药品安全管理;经营业户进校区车辆要慢速安全通行;要加强舆情防控,规范从业人员经营服务行为。
保卫处、后勤管理处、山交教育咨询服务公司等部门分管负责人,分别讲解了有关消防安全、食药品安全、用电安全和校内交通安全等方面理论知识及案例。
(资产管理处 文/杨运水 图/李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