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在学校党委、行政及主管校长的领导下,主持资产管理处全面工作。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和政府采购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制定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的各项规章制度,并做好落实工作;根据学校总体规划和要求,组织制定本处工作计划,并督促检查实施,同时做好工作总结;主持召开处班子会议及处务会议,研究决定和处理本处大项工作和重要问题;负责归口的各类经费申报及开支审批、审核工作;在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采购与招标工作领导小组、国有资产运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处理日常工作;负责协调、指导资产管理工作,采购与招标及项目验收工作;负责协调、组织学校大型仪器设备的开放共享工作;负责组织对全处人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作风教育、廉政教育,组织开展理论学习、业务学习,建设一支精干、高效、专业、廉洁的国有资产管理队伍。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电话:80683118 办公地点:明德楼123房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