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拟定学校仪器设备、无形资产管理有关管理办法,负责国家有关仪器设备管理法律法规政策、学校仪器设备管理的规章制度宣传贯彻和培训工作,负责制定仪器设备管理工作流程。
2.负责《山东交通学院固定资产管理系统》的建设、运行、升级与维护管理工作。
3.负责国有资产归口审核、财务审核、对账、数据统计工作。
4.负责学校国有资产月报、年报、产权登记等资产类报表的统计报送工作。
5.负责制定资产清查方案,组织实施资产清查工作。
6.负责公物仓仪器设备的日常管理及调剂使用工作。
7.负责处置仓资产的收储、调剂、处置工作。
8.负责待处置资产的汇总、报批、评估、拍卖、清运、收入上缴、销账等工作。
9.负责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工作。
10.负责组织政府采购项目的验收工作。
11.负责机关教辅单位办公设备维修工作。
12.负责资产管理档案录入、移交工作。
13.负责资产管理处固定资产的入账、变动、清查、处置等工作。
14.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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