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以满足设计和使用要求为前提,依据批准的预算资金额度,控制待购物资设备和服务项目的质量标准,注重绩效。
(二)以质量、价格、服务并重为原则,同等产品比质量、同等质量比价格、同等价格比服务,综合评议比较性价比,并统筹考虑节约能源和环境保护等因素。
(三)在质量、服务保证的前提下,贯彻“合理低价中标”原则;在质量、价格、服务同样的情况下,优先考虑有信誉的老客户。
(四)中标或成交单位的产生可由评审小组成员在充分考虑使用单位意见的基础上,采用“打分法”或“票决法”的方式产生。
“打分法”是评审小组每位成员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对标的物的价格、质量、服务等主要要素进行评价并独立完成打分,汇总后加权分值给出每个投标人的分值,并确定中标人;
“票决法”是评审小组每位成员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对标的物的价格、质量、服务等主要要素进行综合评价,按照“一人一票、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评审文件,会签完成后确定中标或成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