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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我校无影山校区租赁住房职工住房情况调查的通知

作者: 审核人: 时间:2014-11-03 点击数:

 

 

租赁住房职工:
为落实学校关于无影山校区租赁住房的出售工作,现对您及家庭现住房情况进行调查,请给予配合。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范围 现租住我校无影山校区(交校路10号院、无影山中路116号院、匡山小区59-61号楼)住房的职工。
二、请按照调查内容要求如实填写《无影山校区租赁住房职工住房情况调查表》(见附件),并对所填写内容的真实情况做出承诺。
三、调查表中的承租人为最初租赁住房登记的人员姓名。
四、如职工本人或配偶有济南市或省直房改房,请将房产证和购房申请表(附表一)的复印件一并交上。
五、交表截止时间:2014年11月10日下午4:30前将调查表交到资产管理处房产管理办公室。
六、如逾期不报,或填报不实、弄虚作假,一经查实,视其自动放弃或取消其购房资格。
七、特此通知。
附:无影山校区租赁住房职工住房情况调查表.doc
资产管理处
2014年11月3日
 
 
 
 

长清校区:济南市长清大学科技园海棠路5001号 邮编:250357·无影山校区:济南市天桥区交校路5号 邮编:250023·威海校区:威海市新威路115号 邮编:26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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