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为满足办公需求,保障办公秩序,根据学校机构和人员岗位调整情况,结合各单位(部门)办公家具、办公设备的配备情况,本着勤俭节约、有效利用的原则,学校决定开展办公家具及办公设备调配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办公家具及设备调配原则
1.家具固定,设备流动。人员岗位调整后,办公家具(主要是指办公桌、办公椅等)原则上留在原单位调剂使用;办公设备(主要是指办公电脑和打印机等)随人员调整至新工作岗位继续使用。
2.内调为主,外购为辅。人员调入后,各相关单位(部门)首先在本单位内部调剂解决办公家具需求。确无办公家具可调剂使用的,由单位(部门)提出书面申请,资产管理处汇总需求信息,提出办公家具购置方案,报学校批准后实施。
3.原则上不进行济南、威海校区之间的办公家具、设备等资产调整。岗位在济南和威海校区之间调整的人员,其办公家具和设备原则上留在原单位调剂使用,所需办公家具、设备由学校统一调配。
二、办公家具及设备的增配
需要增配办公家具及设备的单位(部门),填写《办公家具及设备需求申请表》,分别报送校区资产管理部门。济南校区于7月24日前将申请表电子版通过站内信发送给资产管理处耿昕老师,申请表纸质版由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并盖公章,于9月5日前交至资产管理处。学校将根据办公家具及设备实际需求情况,进行统一调整、配置。
三、固定资产交接
各单位(部门)资产管理员需按工作流程,协助做好固定资产的交接和变更工作,负责在固定资产系统内填报《山东交通学院固定资产变动报告单》。纸质版报告单经责任人签字后交资产管理部门存档。
工作联系人(济南校区):耿 昕 80687862 13806402996
工作联系人(威海校区):朱保华 3998838 15954038002
附件:《办公家具及设备需求申请表》
资产管理处
2020年7月21日